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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异议/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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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市监处罚〔2025〕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 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7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17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台城强记梧州中草药凉茶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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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廖旭梅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MB2C04647Y
数据来源单位: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MB2C04647Y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