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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异议/纠错
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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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进销存不符、文书资料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违规基金81408.3元,并处罚款51372.97元。
罚款金额(万元): 5.13729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0781456163262X
法定代表人: 杨东亮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0
处罚机关: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MB2C92771C
数据来源单位: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MB2C92771C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