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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异议/纠错
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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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江台交罚〔2025〕001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法事实: 2025年9月1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场地,对正在此处练车的粤JX161U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调查得知,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安排教练员吴旭亮在该场地使用粤JX161U小型轿车对学员余丽莹进行驾驶科目二培训。学员余丽莹已向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支付了2800元学费。粤JX161U小型轿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是余灿谋,实际使用人和日常管理人是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吴旭亮。吴旭亮是该公司聘请的教练员,教练员吴旭亮现场不能提供该车辆《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使用粤JX161U小型轿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图片材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37项情节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东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81MADCAXET2F
法定代表人: 陈庭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0070747237
数据来源单位: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007074723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