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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异议/纠错
台山市洋辉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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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公台(都)行罚决字〔2024〕3178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违法事实:  现查明2023年4月23日19时许,我所对辖区洋辉KTV进行检查,发现洋辉KTV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的行为,经查, 其主要负责人李杨辉、主管王耀宁对洋辉KT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的行为供认不讳
处罚依据: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台山市洋辉大酒店警告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洋辉大酒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81MA5790KW00
法定代表人: 李杨辉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3
处罚有效期: 2024-04-23
处罚机关: 台山市公安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007074520J
数据来源单位: 台山市公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007074520J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