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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异议/纠错
台山市百高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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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台环罚〔2024〕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过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违法事实: 废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中PH值为4.9,超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PH 值为6-9;化学需氧量为9110mg/L,超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90mg/L,超标100.2倍;氨氮为16.1mg/L,超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10mg/L,超标0.61倍;总磷为1.89mg/L《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0.5mg/L,超标2.78 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叁拾捌万元整(38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8.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百高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81MA4UKUYW0C
法定代表人: 黄才略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8
处罚有效期: 2024-04-18
处罚机关: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007074782A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81007074782A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