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市监处罚〔2024〕1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9日在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在《江门日报》发布了《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告》,内容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凡于2022 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须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d.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其中,个体户也可以向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不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当事人并未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另我局于2023年7月6日于《江门日报》发布了《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履行年报义务公告》,公告内容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并公示2022年度报告,逾期未报送年报的,我局依法将其列入(标记)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现责令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者,于2023年7月15日前补报年报,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处罚。但当事人也未在责令补报年报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当事人于2024年3月28日才补报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以及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其他-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智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781MAC666AD3K | ||||||
法定代表人: | 樊全花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19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81MB2C04647Y | |||||
数据来源单位: |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81MB2C04647Y | |||||
备注: |